省内跨市住院报销比例多少

发布时间:2023-04-12 16:1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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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我是退休职工医保在合肥与孩子居住在合肥住院报销比例是否和淮南一样的?
答 复:

赵先生:
  您好!
  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后,按我市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按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按我市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在就医医院联网结算或是出院后60日内前往参保所属辖区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进行手工报销。异地安置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退休职工和异地长期居外人员需提供异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异地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异地社区派出所证明均可)。如有门诊慢性病,需将慢性病门诊一并迁到安置地。市级、寿县、凤台、潘集、毛集实验区医保窗口取号或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均可办理。办理异地安置后,在安置地住院联网结算,无需再次进行备案。
  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688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