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医保缴纳问题

发布时间:2025-04-27 10:49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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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以下是我在铜陵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的信息: 根据铜政办〔2013〕22号第三章第九条第五款“连续参保缴费满5年以上的70周岁以上居民个人不缴费”。如您2024年度已满70周岁,并连续参保缴费满5年以上,在2025年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期时,个人无需缴费。 请问本市是否有相应的政策?
答 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认真办理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医保实行属地管理,淮南市普通居民均需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进入保障年度后新认定为救助对象的不再追补资助。城乡残疾人均免费属地参保。县区存在其他区域性财政资助政策的,由各县区自行在征缴文件中确定,并不得使用上级资助参保资金。目前淮南市暂无高龄老人医保缴费补助政策。淮南市12345热线于2月17日16:11、16:52回访,您可能忙于工作、学习未接听电话,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淮南市医保局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0554-667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