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开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9月24日至10月30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淮南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4月1日,省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做到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面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落实;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责任,以最高的标准、最实的措施、最硬的作风,真整改、真负责、真落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市共制定25大类、51个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淮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谋划、及时部署、靠前指挥,多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导。2020年,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8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通过“书记领衔交办清单”等形式,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赴2县6区召开整改调度会,逐个推进问题落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14次深入一线督导调研,推动问题整改落细落实。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41个,剩余10个正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聚焦重点难点,彻底整改。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抓手,开展省级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强化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全面提升河湖长制改革成效;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整改行动,完成编制淮南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清查工作;开展砖瓦窑及固废专项攻坚行动,全市43家轮窑全部拆除,46家隧道窑通过环保单项验收;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PPP项目10个点整治全部完工,并通过第三方专家团队评审及论证。
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就环保督察责任追究工作安排部署,亲自审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4个专案组,对4个责任追究问题,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展开深入调查。目前,4个责任追究问题已基本查清,3个问题已经问责到位。
坚持齐抓共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聚焦“五控”措施,截至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PM2.5浓度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PM10浓度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8%;优良天数比例72.7%,同比增长10.8个百分点。国考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85.7%,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控制。
下一步,淮南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扎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按时见底清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监管、排污许可、企业环境信用记录、违法排污黑名单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改革,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绿色生态美好家园,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淮南市委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