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淮南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淮府办秘〔2025〕22号)

发布时间:2025-09-26 10:25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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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徽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调查,查清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及政策体系、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调查对象为我市范围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全市共抽取约1.5万住户、4.8万人。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11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省、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市有关部门成立淮南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统筹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各地调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调查工作,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

四、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各级调查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各级调查机构要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向调查机构提供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开展检查核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调查机构要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引导调查对象依法如实填报调查内容,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调查机构要建立调查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调查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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