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淮南市第十届运动会开幕式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淮府秘〔2025〕95号)

发布时间:2025-12-02 11:30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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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保障淮南市第十届运动会开幕式期间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对周边相关区域进行管制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禁飞时间:202592713时至22

禁飞区域:淮南市奥体中心及其半径1000米范围内的空域

二、禁飞类型

禁飞期间,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指具有“低空超低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进行飞行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主办方提出申请,经主办方同意后,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方可飞行,报备应提供无人机机型、SN码及飞手相关证件。

四、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

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市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进入管制区域的无人机等航空器,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强降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置,因反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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