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全市企业上市倍增五年行动计划》部分内容的通知( 淮府办秘〔2025〕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企业上市倍增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淮府办秘〔2022〕24号)进行修改,删除第三部分第一项“对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境内上市给予一次性1200万元奖励,境外上市给予一次性80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给予一性次200万元奖励。企业在新三板或省股权交易中心转板实现上市(挂牌)的,按照上述奖励政策补足奖励差额资金。对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奖励”,将第四部分第一项中“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倍增行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修改为“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删除第四部分第二项中“加强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设,为企业上市做好协调服务”,其他内容不变。请相关单位按修改后的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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