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25〕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淮南市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2月24日
淮南市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完善全覆盖的信用主体建设体系
1.深化府院联动,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及派出机构、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诚信履约机制,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等领域的履约情况纳入政府信用记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配合,不再列出)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推进政务失信案件执行和解,做好信息归集、线索摸排、定期约谈、诉前协调、执行和解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政务失信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完善公职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制度,将信用记录作为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完善信息归集,加强经营主体评价。全面归集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资质等信用信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全国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部署,按照《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活动,推动评价信息有序共享和高效利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强化规范引导,开展社会组织评价。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共享、公开,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引导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等活动,发挥其对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作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4.夯实数据基础,探索自然人信用评价。依法依规归集完善全市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记录体系,重点推进法律、金融、会计、审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平台经济等领域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探索开展自然人信用评价并作为守信激励参考,严禁纳入非信用信息和个人私密信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提升执法效能,筑牢司法信用建设。加强法院、检察院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依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加强司法执法人员信用建设,建立执法人员信用记录和信用承诺制度。提高虚假诉讼违法失信成本。严格失信被执行人认定程序,优化相关失信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二、加大高质量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6.优化升级平台,打造协同公示平台基础。全面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一体化建设,升级信用淮南平台,畅通数据报送渠道,实现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淮南三级信用网站协同公示。推动与各行业信用系统深度对接,实现数据“一网共享”。加强信用淮南建设资金经费保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
7.规范信息归集,夯实信息共享基础。依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明确各部门信息归集责任,重点推动政务管理、市场监管、司法执法等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建立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信用信息跨市互通互认,打破地域数据壁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开展重错码治理,提升登记注册基础。市场监管、民政、机构编制、司法行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谁登记、谁赋码、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终身唯一、全国通用”。组织开展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专项纠错行动,建立常态化校核纠错机制,每月开展数据比对核验,及时发现并纠正新增重错码问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9.开展等保测评,夯实数据安全基础。按照公安部门要求,开展平台等保测评工作。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落实分级分类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严防信息泄露和滥用、篡改等风险,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数据资源局)
三、强化全流程的信用监管治理服务
10.推进信用承诺、核查,强化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推进重点领域信用承诺全覆盖。全面推广审批替代型、证明替代型、信用修复型、主动公示型等信用承诺应用,并将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落实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和自然人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应用信用报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1.开展信用评价合同履约,强化事中环节信用监管。综合应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在食品生产、工程建设、农业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公管局、市消防救援局)对政府签订或指导签订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管,落实全省统一部署,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归集、共享,持续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公管局)
12.开展无感修复、失信治理,强化事后环节信用监管。配合省信用办落实“无感修复”模式,实现“一次申请、一网通办、限时办结”。多渠道开展信用修复政策普及,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局)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加大执行力度,督促严重失信主体尽快退出,实现动态“清零”。畅通政府部门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完善市、县、乡三级市场主体反映问题诉求直达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四、打造多领域的信用应用场景格局
13.深化提升“信用+”服务,拓展应用场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对已开展的“信用+不动产”“信用+建筑垃圾治理”“信用+医保”“信用+劳动保障”“信用+出口”“信用+食品安全监管”“信用+安全生产”“信用+金融”等应用场景进行深化提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
14.全面创新“信用+”服务,探索应用场景。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市直部门结合区域实际和部门职能定位,创新打造具有本领域特色的信用应用场景,推动出台本行业领域“信用+”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信用+能源”“信用+建筑”“信用+房产中介”“信用+物业”“信用+电商”“信用+旅游”“信用+牛肉汤产业”“信用+教育机构”等更多特色领域场景落地应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淮南海关、国网淮南供电公司等)
五、加强组织实施
通过规范主体建设,优化基础保障,推进监管效能,打造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创新信用监管,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包容审慎监管举措,积极培育信用经济市场主体,加强区域信用交流合作,推动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稳步提升城市信用综合水平,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牵头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