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 淮南军分区关于印发《淮南市贯彻〈安徽省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试行)〉措施》的通知(淮府〔202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区人民武装部:
现将《淮南市贯彻〈安徽省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试行)〉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人民政府 淮 南 军 分 区
2026年1月16日
淮南市贯彻《安徽省基干民兵优待
和权益保障办法(试行)》措施
为抓好《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军区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政〔2025〕53号)文件贯彻落实,夯实全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基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基干民兵优先服务保障措施
淮南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机构、场所应当将基干民兵列入优先服务对象,基于绿色通道或军人专窗设置“基干民兵优先”标识标牌,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人民武装部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设置:
(一)各公路铁路客运站、航运码头等交通运输站点;
(二)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通信服务大厅、银行服务网点;
(三)各公立博物馆、公立纪念馆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
(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服务窗口、不动产登记中心、技能培训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
(五)法律援助机构。
二、基干民兵优惠优待保障措施
基干民兵在淮南市行政区域内,凭《安徽省基干民兵证》享受下列优惠优待:
(一)银行机构参照现役军人政策,可以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发行基干民兵专属保障卡,给予减免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优惠措施;
(二)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营业网点,为基干民兵提供专属通信资费,包含语音、流量等业务优惠;
(三)鼓励博物馆、纪念馆为20人(含)以上基干民兵的团队提供相应场馆免费讲解服务;
(四)参观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景点,享受首道门票正常票价半价优惠;
(五)办理市内公交卡充值,享受充值9.5折优惠。
三、基干民兵证件使用管理
(一)《安徽省基干民兵证》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统一制作,按照编组职责,由军分区、各县(区)人民武装部负责申领、审核、发放、回收、销毁,通常每年审验一次,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享受相关优待和权益保障,到期未审验自动失效。
(二)《安徽省基干民兵证》仅限本人使用,使用时需同时出具个人身份证,不得涂改、转借他人使用,对伪造、骗取《安徽省基干民兵证》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三)各县(区)人民武装部征兵工作站增设基干民兵服务窗口,为基干民兵提供办领证件(证明)、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
四、有关要求
军地各有关部门要抬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同,认清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和保障意识,确保相关措施真正发挥作用。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媒体手段,广泛宣传基干民兵权益保障政策,提高公众知晓率。要抓好贯彻措施中相关优待和权益保障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基干民兵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