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绩效管理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
我市医保部门秉承“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着力加强基金绩效管理,推动精细化管理再提升,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助力乡村振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扎实推进医保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强基固本,全面实现全民医保。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每年向财政申请专项资金保障征缴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全市职工医保参保62.7万人,居民医保参保255.38万人,全市共计参保318.08万人,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目前,已形成“两纵三横”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由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别覆盖就业和非就业人群,主体层、兜底层和补充层满足不同群体的医疗需求。
保障基本,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面落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坚守“保基本”底线,落实保障标准,探索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全面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资助15.02万名困难人员参保资金2021.64万元。2023年,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待遇享受31.24万人次,其中困难人员享受4.66万人次;统筹基金支出139088.63万元,其中困难人员支出22473.96万元;大病保险住院待遇享受8.97万人次,其中困难人员享受4.72万人次,大病保险基金支出25038.62万元,其中困难人员支出7182.73万元;医疗救助待遇享受17.29万人次,其中门诊救助13.16万人次,住院救助4.13万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9102.16万元,其中住院救助6581.5万元,门诊救助资金2520.66万元。
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医保惠民。推行总额预算下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DIP)、精神病按床日付费、“同病同保障”、“日间病床”和“两病门诊”稳步推进。2023年,国家试点DIP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2022年度DIP清算和2021年度再次清算工作,2022年较2021年住院患者次均费再下降2.6%,CMI值提升2.55%,收治病种范围提升3.14%,平均住院床日下降0.82天,有效促进了分级诊疗。2023年3月,我市被评为全省支付方式改革示范城市,两次受邀参加全国DIP改革实施研讨暨DIP技术规范论证会。我市也成为国家医保研究院改革联系点。
防范风险,维护基金安全。成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组建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心,选聘19名社会监督员、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监督和第三方监督。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目标运行跟踪,将资金绩效执行情况纳入对县(区)的评价考核,定期开展督促调度。结合历次审计发现问题,对在政策执行、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漏洞短板,认真加以纠正和改进。基金实行按月“先拨后审”的审核和年终考核清算的总额预算管理方式,激发医疗机构自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内生动力,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组织开展医保经办机构自查自纠、专项监督,防止“灯下黑”行为。国家平台智能监控系统审核功能应用、DIP支付智能监控系统等落地,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智能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全面提升。今年以来,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320家,实现全覆盖,追回医保统筹基金2117.92万元。
记者 贾 静 通讯员 金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