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实施
审计助推完善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正常维修、更新和改造,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积极落实市审计局的审计整改意见,牵头制定了《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25年初,市审计局在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审计中发现,我市先后于2013年和2019年出台和修订了《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在2020年被废止后一直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上存在缺失,各相关部门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方面未能形成合力。对此,审计建议市住建局结合《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制度,并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市审计局跟踪督促,助推市住建局草拟了《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办法》共六章39条,从维修资金交存、管理、使用、监督等方面加强维修资金管理,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对象及标准,规范了交存和使用流程,优化监管体制建设,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记者 贾静 通讯员 张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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