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兜底” 群众幸福“有底”
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发挥着重要的社会“稳定器”作用。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我市紧紧围绕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定位,持续夯实兜底保障基础,不断提升救助服务效能。
兜住民生保障底线。各项保障标准稳步提升,“十四五”末,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842元和755元,较“十三五”末增长31.2%和17.6%;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3800元和11778元。“十四五”期间,累计为739万人次低保、特困对象发放救助金41亿元,较“十三五”增长36%。为3.3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6443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等合计2.02亿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提高监测预警水平。我市不断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含56项指标的预警体系,实现线上预警与线下核查相结合,快速发现遇困群众,及时提供救助。将15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寿县开展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对56.8万户次140万人次救助对象开展经济状况核对,确保实现精准救助。
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021年率先在全省开展我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实际居住地申请办理低保、特困待遇工作,将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2024年全面推行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机制,再次将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2022年实现了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全覆盖,切实解决特困人员住院期间“护理难”问题。
(记者 朱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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