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六项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淮南、安庆、马鞍山等市4个耗煤项目也存在煤炭减量虚假替代问题,涉及煤炭替代量53万吨。(宿州市安徽攀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亿只PVC手套、36亿只丁睛手套项目,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项目,宿松县安徽晨曦陶瓷有限公司年产700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项目一期工程,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增容目)。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南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4个耗煤项目修改完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2021年底前完成。4个耗煤项目分别落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量,报省发展改革委核查同意后方可投产。
四、目标任务
整改完善后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量合规真实。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我市已按照《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规〔2018〕4号)要求落实了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项目煤炭替代量,并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2年8月5日,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煤炭减量替代问题)整改省级验收销号的函》,申请对该问题进行验收销号。
2022年8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问题整改验收会议,组织专家对我市的验收材料进行评审,会议原则通过我市验收材料。
2022年12月2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专家赴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源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新庄孜电厂#1、#2机组均已停机解列。
2022年12月18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淮南市耗煤项目煤炭减量虚假替代问题整改验收事项,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报省政府分管领导签字销号。
2022年12月30日,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同意。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719
电子邮箱:ahsfgwhzc@163.com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