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9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违规建设问题突出。焦岗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内违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侵占湿地1600亩,其中金辉光伏400亩位于湿地公园保育区内。
二、整改责任单位
毛集实验区工委、管委。
三、整改任务
1.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要求,保持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加快推进焦岗湖湿地公园的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整合工作。
2.严厉查处违法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强化管控措施,限期拆除违法建设,恢复自然生态功能。
四、整改标准
1、2020年5月底完成焦岗湖湿地公园功能分区优化整合上报工作;
2、对涉及自然保护地内的违法建设项目予以拆除。
五、完成时限
2021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20年5月毛集实验区编制了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整合优化预案,2023年4月在整合优化预案的基础上,经科学评估,补偿完善佐证材料,编制了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整合优化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报自然资源部。
2.完成湿地公园内违法建设光伏拆除整改工作。截至2023年6月中旬,两个光伏发电项目均已全部完成光伏板、桥架、桩柱和升压站拆除任务,拆除工作提前20天完成。毛集实验区编制了《安徽淮南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南北岸光伏拆除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经省林业局批复后,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目前,中电光伏项目拆除区域1200亩、金辉光伏项目拆除区域400亩生态修复工作已全面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林业局反映。
联系人:刘琼
电 话:0554-6678008
电子邮箱:hnzrbhdk@163.com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