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8 16:38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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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焦岗湖湖泊湿地被违规侵占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焦岗湖湖泊湿地被违规侵占。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南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按照湿地公园规划及相关要求,编制焦岗湖生态治理方案,推进湿地生态恢复工作。全面排查湿地范围内矮圩等侵占问题,2021年底前完成湿地内的矮圩拆除,2023年底前完成其他违规项目清理和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矮圩拆除到位,完成湿地生态修复,侵占湿地问题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湿地公园规划及相关要求,编制《焦岗湖生态治理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有序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2.扎实开展矮圩集中拆除行动。制定焦岗湖矮围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拆除圩堤,共拆除矮圩17余公里、约30万土方,恢复焦岗湖迎水面被侵占滩涂地自然高程,有效增加水体流通。

3.完成光伏项目拆除和生态修复。截至20236月中旬,中电、金辉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板、桥架、桩柱和升压站、观鸟台、管护道路等均全部拆除,光伏项目拆除区域约1600亩生态修复工作已全面完成。制定了《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芡实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巡护制度》《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网格化管理制度》,压紧压实责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9日至20241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34277

电子邮箱:ahslyjzg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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