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淮南市人民公园施工期间“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7-13 15:33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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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淮南市人民公园项目施工空域安全,防范“低慢小”航空器违规飞行引发安全风险,杜绝各类黑飞扰航、干扰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人民公园施工期间我市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及区域

(一)管控时段

2026年7月14日至9月15日全时段

(二)管控区域

淮南市人民公园及其周边3公里全域

二、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特征的航空器,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

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低空飞行航空器及器具。

三、管控措施

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飞行任务的除外。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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