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两高项目盲目上马”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二、整改实施主体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2025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市“两高”项目产能置换排查整治,研究制定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施方案,完善“两高”项目管理机制,强化源头管控。
四、目标任务
“两高”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两高”项目产能置换排查整治。2024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存量“两高”项目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经排查,我市存量“两高”项目暂无需要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的项目,环评、能评、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煤炭减量替代等均已落实;2025年2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对全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的产能置换及项目备案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排查结果已按要求报省。
2.完善“两高”项目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两高”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强化源头管控,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通知》;2025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联合制定印发《淮南市“两高”项目联合评估论证工作机制(试行)》,建立了市级“两高”项目联合评估论证工作机制。
3.加强“两高”项目清单化管理。2025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两高”项目清单更新工作,组织各县区园区对照《安徽省“两高”项目重点管理范围(2025年版)》,更新完善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清单,对清单项目逐个实施台账管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在全省双碳管理一体化平台中上传“两高”项目存量、在建、拟建清单,并按季度动态更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719
电子邮箱:ahsfgwhzc@163.com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