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人荣获“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称号

发布时间:2023-12-05 09:13 点击数:来源:淮南日报
【字体:

近日,共青团中央、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的决定》,授予马晓丽等10名同志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标兵称号,授予常富东等380名同志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称号。其中,安徽省有15人获“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称号,我市凤台县骞兴供销合作社理事长陈骞榜上有名。

今年31岁的陈骞,2014年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决心在脚下的这片热土上成就一番事业。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他先后流转3600多亩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探索和拓展“大托管”业务,采用全程保姆式服务,对耕、播、种、收、售实行“十统一”,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经营化的操作更加省时、省工、省力,实现土地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陈骞是个热心肠,他利用所学的知识开设种植技术培训班;采取先赊种后付款的供种方式,累计为种植户提供优质稻种3.2万斤;还为周边困难群众免费发放种子和肥料。陈骞的合作社先后获评全国标杆基层社、安徽省农民合作示范社、淮南市四星级综合服务社、淮南市龙头企业。陈骞本人先后获得“第二届安徽省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淮南市粮食生产先进者”“淮南市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标兵”“凤台县第五届青年五四集体奖章”“凤台好人”等称号。2021年,陈骞入选共青团中央“中国第八届青年创业交流营学员”,同年入选安徽省青马班学员。

记者 贾 静 通讯员 常开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