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市级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财资〔2025〕108号)

发布时间:2025-07-25 09:43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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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积极探索数据资产管理模式,充分激发数据资产潜能,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资〔2025〕253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淮南市市级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淮南市市级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教育体育

                                  2025526

 

 

 

附件:

 

淮南市市级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积极探索数据资产管理模式,充分激发数据资产潜能,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皖财资〔2024〕74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资〔2025〕25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皖财资〔2025〕335号)等要求,参照省财政厅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系统谋划,以数据资产“管理提质、应用增效”为目标,围绕数据资产的管理路径优化、登记、授权运营、赋能增值等重点任务,选取切口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促进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形成数据资产管理与应用的良性循环。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资产价值释放为赋能我市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数字经济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安排

(一)试点范围

结合我市目前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情况,充分发挥淮南城市大脑平台公共数据汇集能力,拟对淮南市“城市大脑”平台数据资产开展全过程管理试点。

(二)时间安排

2025年5月29日-2025年7 月25日

(三)实施步骤

1.数据资产化试点准备阶段(5月29日前)

经市政府同意后授权市数据资源局为试点单位,对淮南市“城市大脑”平台数据资产开展全过程管理试点。

2.数据资产化管理阶段(5月29日-6月5日)

1)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入账、证书申领等工作,并对数据资产进行安全合规评估;

2)履行数据资产授权运营集体决策程序后,向市财政局履行数据资产授权运营审批手续。

3.数据资产运营主体招标阶段(6月6日-6月19日)

1)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数据资产运营主体(以下简称运营主体),围绕医疗、金融两个领域开展数据应用实践;

2)运营主体编制数据资产授权运营方案,明确应用场景、使用范围、基于数据资产形成的数据产品或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方法、安全保障措施、效益分析等内容,按照“一方案一审核”的原则进行审核后,与运营主体签订安全保密、授权运营协议。

4.数据产品开发阶段(6月20日-7月3日)

1)督运营主体依托安全可信的开发环境依法依规加工处理数据资产,确保符合授权运营方案要求,并跟踪指导数据产品开发;

2)督促运营主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数据产品进行安全合规评估,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进行备案。

5.数据产品交易流通阶段(7月4日-7月17日)

1)运营主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数据资产、数据产品开展价值评估,按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2)运营主体通过数据交易机构对数据产品进行上市登记,并在数据交易所等机构进行挂牌上架,与数据产品购买方签订服务协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全面审查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的合规性。

6.收益分配阶段(7月18日-7月25日)

1)与运营主体确定收益分配比例并完成备案后,签订收益分配协议;

2)将依据收益分配协议获取的收入上缴市财政,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7.复盘总结阶段(7月25日后)

1)梳理总结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试点工作全部资料完成备案后,根据授权运营取得收益及时调整数据资产入账价值;

2)总结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扩大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范围。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数字经济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数据资产潜能、赋能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建立内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实行审慎包容监管,鼓励创新、容错免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财政局牵头组织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负责指导数据资产登记入账、授权运营审批、收益征缴及全程综合监管;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市数据资源局开展调度。市数据资源局作为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其他部门、单位按照管理职责做好协同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风险防控加强数据资产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有效识别和管控数据资产违规使用等潜在安全风险,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切实筑牢数据资产安全防线。对外授权使用数据资产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利用数据资产进行担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禁借授权数据资产有偿使用的名义,变相虚增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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