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淮财绩效〔2026〕62号)

发布时间:2026-06-25 15:40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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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淮南市委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淮发〔2019〕2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202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6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以下简称“财政评价”)工作,现将《2026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支持配合工作,保障财政评价顺利实施

财政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举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配合协作,严格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指派专人对接评价工作组,负责做好资料提供、实地核查、办公保障等相关工作,督促本级及下级单位做好协同配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年度财政评价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为全面掌握评价对象整体情况,必要时评价将追溯其他年度或者延伸评价涉及的单位,请积极予以支持配合。

二、深化沟通交流协作,提升财政评价工作质量

评价过程中,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配合各评价组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力求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能够与评价对象精准匹配,在科学客观全面反映评价对象整体情况的同时,更加突出重点、指向明确、易于衡量、便于操作。评价初步结论形成后,评价组将通过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征求涉及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期限内与评价组沟通反馈意见建议、提供佐证材料,确保财政评价结果准确、客观、公正。

三、落实评价结果应用,强化财政评价刚性约束

财政评价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局将按程序向被评价部门、单位反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管理改进实质性挂钩,采取适当形式向市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牵头抓好财政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按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评价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将评价发现的有关问题作为财会监督有关线索进行查处。

 

附件2026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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