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关于开展2023年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处非办《关于做好2023年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函》(皖处非办〔2023〕3号)文件要求,定于2023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
各县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本辖区内认真组织、统一部署,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部署、强化条线督促指导,充分利用好岁末年初的有利时机,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切实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教育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共同守护幸福生活。
二、创新宣传方式,突出重点领域
要认真总结和推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日常宣传中好的经验做法、宣传素材,结合春节期间人员流动特点、民风民俗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和公益广告、新春佳节宣传品等载体,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以养老、三农、绿色发展、区块链、虚拟币、数字藏品等领域为重点,揭露非法集资骗局,强化风险提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等提升防非意识和能力。
三、及时总结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区各部门要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实现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总结,及时归纳针对性强、社会效果好的经验做法,于2023年2月15日前报送市处非办。市处非办将汇总报送省处非办,省处非办将择优摘编,以处非动态形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联系人:刘畅,电话(传真):6678057
市处非办
2023年1月12日
作者: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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