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15 15:16 点击数: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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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底前,至少一个市辖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街道或城区社区)率达50%以上;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基本建成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居民普遍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统筹联动,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1.着力夯实双组长制。健全完善由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双组长的工作机制,组织召开月度推进会、季度点评会、年度总结会,加强高位督查和指导,及时研究、精准施策,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在源头分类、收集转运、终端建设、管理手段、执法力度上全面提升。

2.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各级党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在本系统、本行业的引领推动作用,争做生活垃圾分类优等生。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包保责任制度,机关干部包街道、包社区,基层干部包点位、包楼院,制定包教包会工作计划和目标。各基层党组织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纳入社区治理、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和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3.加大行业指导力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共场所,实行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渗入每个单位、每个行业、每个家庭。各类联合会、协会、商会等发挥行业团体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日常管理,纳入企业文化,主动作为、带头宣传、引导自律,规范设施布设,推动员工参与。

(二)强化建章立制,大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抓好行政规章实施。严格执行《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依法实施、规范实施的轨道。抓好《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印制宣传折页,统一宣传口径。各县区、各部门制定相应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区域、行业内所有人员知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知识和执行内容。

2.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围绕分类设施、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源头减量、激励与监督等相关工作需要,督促相关部门结合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牵头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无缝衔接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行动方案。

3.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建立和完善宣传引导、教育整改、拒收拒运、行政处罚等具体措施,多渠道、多手段确保源头分类质量和减量效果。各县区要牵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执法成效评比,进一步放大执法效应。

4.建立健全督查评价机制。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评价办法,全面客观评价生活垃圾分类的进展情况和分类成效。建立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市级对各县区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县区对街道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街道对社区考评每月不少于1次,社区对居民小区考评每月不少于1次。市教育体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卫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每季度开展行业督查不少于1次。市级重点对各县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分类质量、公共机构参与率、街道全覆盖督查评价验收。各县区完善督导方式,将区域评价向街道评价延伸,综合运用推进会、点评会、协调会等形式,汇聚新闻舆论、社会监督等力量,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体系建设,实施全链条全流程管理

1.大力推动源头减量。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推广使用清洁产品和用品。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寄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鼓励本地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提倡绿色办公,鼓励机关单位使用再生纸制品,推动无纸化办公。

2.落实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各县区要建立督导员制度,在生活垃圾投放时段加强督导,推动广大居民定时、定点、精准投放的习惯养成。要进一步加大分类收运队伍及设施的配套建设,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做到垃圾运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加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指导物业公司等管理责任人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定收运服务合同,发挥居民委员会在组织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向社区延伸,逐步替代低、小、散的非正规垃圾收运队伍,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严防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

3.合理布局分类收集点。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快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升级改造,鼓励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规划建设集中分拣中心或集散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站)和设施建设内容纳入规划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各县区要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规定,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做到标识规范系统、醒目清晰、协调安全。

4.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各县区原则上合理配套1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研究制定生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并提出处置利用解决方案,做到应收尽收。制定出台低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并择优引进信誉好、实力强的龙头企业,承担覆盖本区域的可回收物(含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构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智慧监管体系,督导回收企业建立完善的数据统计体系,收运数据接入管理部门监管平台,实现回收量和相关数据信息及时查询、调取等功能。

5.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农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四)强化设施建设,提升分类终端处置能力

1.推进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结合编制中的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加快大型高标准转运站规划、选址、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建成投用,满足其他垃圾的转运需求。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监督管理及运营维护,确保终端处置设施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2.提升厨余垃圾终端处置能力。按照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模式完善厨余垃圾处置设施,适时开工建设厨余垃圾二期项目。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结合实际落实厨余垃圾处置工作。

3.加快大件垃圾处置终端设施建设。推动市级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有序做好规划设计土地征收工作。各县区根据园林绿化及大件垃圾产生量,合理布设破碎处置设施。

4.加大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用。建立并逐步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坚持以生活垃圾治理为中心,搭建投、收、运、处全过程监管体系,配合横向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形成分类垃圾全链物流管控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效率和水平。建立信息网络体系,明确信息抓取、数据监管、系统维护等责任主体,加大平台实践运用,将平台数据作为各级考核及评价依据。

(五)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

1.明确宣传重点内容。根据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聚焦生活垃圾分类重要任务,制定总体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结合文明城市、爱国卫生、社区治理等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融入其中,形成处处有分类的良好氛围。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形成正面引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区、各部门持续营造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氛围,掀起创建减量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热潮,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拒绝奢华和浪费,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逐步向分类实践及源头减量转化。

2.广泛开展知识培训。组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培训辅导队伍,制定统一培训课件,指导全市培训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关注重点宣教对象,组织多层次、效果好的分类培训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层级培训制度,每年市级面向各县区业务骨干培训不少于2次。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及管理方面的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梳理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公益联盟,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开展小手拉大手系列活动,大力拓展活动覆盖面。

3.着力推进示范引领。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纳入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文明创建结对共建工作主要内容,共建单位同步指导帮带共建街道(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各县区围绕示范片区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以街道为单位,全要素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推进居住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沿街店面、单位等定时定点定人回收生活垃圾工作,补齐分类短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规划、政策、体制机制等工作的统筹。各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各阶段目标任务按期落实。充分依靠基层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监督问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级纪委监委深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目标任务未能按时完成和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正面典型引导、反面曝光整改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资金保障。根据国家及省、市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各级财政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资金保障工作。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附件:淮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淮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目标

责任单位

1

落实高位协调机制

组织召开月度推进会、季度点评会、年度总结会,加强高位督查和指导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城管局

2

参照市级做法建立相应协调机制

各县区(园区)

3

健全党建引领

机关干部包街道、包社区,基层干部包点位、包楼院

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城管局

4

各级基层党组织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纳入社区治理、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和美好淮南建设,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各县区(园区)

5

机关单位党组织示范引领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

6

各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入户宣传工作

各县区(园区)

7

建立社区党组织、物业、业委会合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格局

各县区(园区)

8

各街道(镇)推动社区组建督导队伍,定时定点督导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各县区(园区)

9

完善组织机构

建立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市城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0

参照市级做法建立对应协调联动机制

各县区(园区)

11

推动源头减量

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园区)

12

倡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环保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推动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13

A级景区、星级饭店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14

督导餐饮业开展“光盘行动”

15

推广绿色包装,避免过度包装,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

16

健全管理规定

研究制定《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市司法局、市城管局

17

制定县区宣传贯彻方案,确保全社会知晓《办法》内容

各县区(园区)、相关主管部门

18

完善配套制度

研究制定低值可回收物的支持补贴政策

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19

制定出台分类设施建设标准、分类投放指南、分类收运规范及监督管理制度

市城管局

20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方案

市城管局、市文明办

21

深化部门联动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2

指导督促学校、体育场馆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

23

督导A级景区、星级饭店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

24

督导交通运输服务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25

督导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及民办医疗机构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卫健委

26

负责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

市农业农村局

27

加强执法督查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

市城管局

28

修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评估办法

市城管局

29

建立市、县区、街道(镇)、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市级对各县区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县区对街道(镇)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街道(镇)对社区考评每月不少于1次,社区对小区考评每月不少于1次,市教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等部门对行业督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市城管局,相关主管部门,各县区(园区)

30

强化收运能力

进一步加大分类收运队伍及设施配套建设,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做到生活垃圾运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

各县区(园区)、市城管局

31

在小区、单位做好收运队伍、收运时间、收运频次的公示,规范落实收运要求

各县区(园区)、市城管局

32

健全建筑(装修)、大件、园林绿化等垃圾的收运队伍及模式

各县区(园区)、市城管局

33

合理布局分类收集点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规定,统一垃圾分类标识

各县区(园区)

34

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

各县区(园区)

35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站)和设施建设内容纳入规划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 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县区(园区)

36

设置暂存场所

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并符合相关标准

各县区(园区)

37

以社区为单位推进可回收物网点建设

各县区(园区)

38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区域内原则上合理配套 1 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各县区(园区)

39

择优引进信誉好、实力强的国内龙头企业,承担覆盖本区域的可回收物(含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

各县区(园区)

40

制定生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目录

市城管局

41

推进处置终端设施建设

加快大型高标准转运站规划、选址、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建成投用

市城管局、市高新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谢家集区

42

适时启动建设厨余垃圾二期项目

市城管局

43

推进市级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

市城管局、各县区(园区)

44

落实示范片区建设

2022年底前,一个市辖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50%以上街道基本建成示范片区

各县区(园区),市城管局

45

2025年底前,实现全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46

组织教育培训

制定全市总体宣传方案,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各县区(园区)

47

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

市教育和体育局

48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层级培训制度,开展面向各县区业务骨干的培训

市城管局、各县区(园区)

 

 


作者:胡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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