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项目北区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8 17:31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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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项目北区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2022GCHNG1210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定分离)

四、开标时间:2022817

五、公示时间:2022818日至2022822

六、监督员:/

七、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排名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的拼音首字母顺序依次进行,中标单位由招标人依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工投立恒工业广场B-71-4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1734000.00元(费率0.51%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333(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创安徽省优质工程黄山杯

5)项目负责人(或总监):总监理工程师:韩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编号:00523760);总监代表:赵彬。

6)企业业绩:1、淮南高新区(山南新区)惠民花园一期项目(A-1#-A9#住宅楼、A-10#综合楼、A-11#配电房及垃圾站、A-12#配电房、地下车库)监理;2、三河镇九联安置点建设工程监理。

7)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鸿凯湾绿苑住宅小区项目(31-33#40-43#50-53#58#住宅楼、地下车库二)

8)获奖项:12018-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2、庐江县汤池镇南山嘉园小区建设项目获2020年度第一批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3、淮南新城悦府项目B2-1#商住楼获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0)公路工程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路青年广场阳光大厦商住楼105205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1972000.00元(费率0.58%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333(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创安徽省优质工程黄山杯

5)项目负责人(或总监):总监理工程师:尚春阳(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编号:00586105);总监代表:李志强。

6)企业业绩:1、六安华电安置小区三期项目;2、六安市裕安区华山小区。

7)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六安舒城桃溪路碧桂园监理工程。

8)获奖项:1、获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称号;2、安徽华野总部经济楼工程获“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3安徽裕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厂房项目获2020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10)公路工程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三)中标候选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3 号楼 13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1870000.00元(费率0.55%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333(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创安徽省优质工程黄山杯

5)项目负责人(或总监):总监理工程师:朱启琴(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编号:00893819);总监代表:朱传宝。

6)企业业绩:1、尚方居(上方村地块)等三个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II标段;2、水安盛世新安4#4-1#~14#楼、3#3-9#~13#楼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7)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瀚城四期D3#-D5D8#-D10#D14#D15#楼项目。

8)获奖项:1、获2020年度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2、淮南高新区香樟苑五期三标段项目获“2021年度淮南市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宁国市城北新城综合开发PPP项目振宁路跨东津河大桥工程获2020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0)公路工程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八、招标人:淮南市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九、招标人地址:泰康街与润水路交口淮南市高新区管委会5

十、招标人联系人:张峰;联系方式:0554-6629016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解科峰;联系方式:1386671****

十四、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依法提出,电子签章后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十五、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六、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请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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