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淮南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的公告

征集单位: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征集时间:[ 2022-03-14 00:00 ] 至 [ 2022-03-29 09:00 ] 状态:已结束 反馈时间:2022-03-30 16: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召开淮南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等规定,现将淮南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淮南市金茂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拟定两套运价调整方案如下:

方案一:

1.起步基价6元/2.5公里,维持现价格不变;

2.车公里租价:由1.4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

3.空驶费:8公里-15公里部分加收基本运价的50%,超过15公里后超过部分加收基本运价的70%;

4.夜间运价:夜间(23:00至次日06:00)车公里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加收20%,即起步价为7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为2.16元/公里;

5.等候费:免费等候时间5分钟,超过5分钟按0.30元/分钟计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

6.乘客在租用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过渡、过桥、过路费用由乘客承担,乘驾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春节加价: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实行春节临时加价4元/车次;

8.合乘费。为进一步节约运力资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拟试行合乘费。驾驶人须征得首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合乘,且合乘行为仅限1次。按合乘里程费用的70%,由合乘人员分别支付。

方案二:

1.起步基价:由6元/2.5公里调整为7元/2.5公里;

2.车公里租价:由1.4元/公里调整为1.6元/公里;

3.空驶费:8公里-15公里部分加收基本运价的50%,超过15公里后超过部分加收基本运价的70%;

4.夜间运价:夜间(23:00至次日06:00)车公里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加收20%,即起步价为8.4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为1.92元/公里;

5.等候费:免费等候时间5分钟,超过5分钟按0.30元/分钟计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

6.乘客在租用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过渡、过桥、过路费用由乘客承担,乘驾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春节加价: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实行春节临时加价3元/车次;

8.合乘费。为进一步节约运力资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拟试行合乘费。驾驶人须征得首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合乘,且合乘行为仅限1次。按合乘里程费用的70%,由合乘人员分别支付。

(二)改革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定价机制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改革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即政府制定发布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下同)和浮动幅度,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报市发改委备案公布后执行。

将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并入政府指导价,不再单独保留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

(三)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浮动时限及操作规程

1.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作为基准起步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作为基准车公里租价。

2.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起步价以元为单位、车公里租价以角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3.浮动时限。本次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原则上满1年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且每年度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不得超过1次;如因车用燃气价格大幅度变化,可按照操作规程立即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4.操作规程。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年度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成本变化率进行评估。当评估周期相对于基期的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运价调整方案,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其中不满1年需立即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报分管副市长同意后实施。

四、成本监审结论

本次成本监审主要通过抽样调查、社会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综合确定出租汽车行业平均指标,运营基本情况为:每车每日正常配备1名驾驶员,全年营运时间为340天,车辆日均行驶里程约为295公里,年总行驶里程100300公里,年载客总行驶里程65195公里,载客率约为65%,日均载客次数约为42次,次均载客行驶里程约为4.6公里。

经成本监审,我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总成本为117420元/辆·年,单位载客平均成本为1.8元/公里,单位载客平均车次成本为8.22元/次,与邻近皖北等市相近。

五、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19人)

1.消费者参加人(10人):张权(公司职员)、唐尚来(新安晚报工作人员)、张春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杨峰(纪检监察干部)、张慧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盛吉洪(律师)、金国芹(退休人员)、陈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王坤(教师)、王吉先(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备选消费者参加人(2人):谷荣(记者)、唐成钢(退休人员)。

2.经营者参加人(2人):陈贵(出租汽车驾驶员)、俞永军(出租汽车驾驶员)。

3.其他利益相关方(1人):刘伟(市公交公司)。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人):李广学(安理工教授)、宋晓燕(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成员、高级会计师)。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人员(4人):倪红艳(人大代表)、刘雯(政协委员)、张新学(市司法局)、束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听证人(4人)

熊毅(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四级调研员、主持人)、宣灯广(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副处长)、高雷明(市发改委商服科科长)、刘峰(市发改委成本监测局局长)。

六、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市民可登陆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huainan.gov.cn/)“首页 > 政民互动 > 民意征集”板块,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wjjsp2000@163.com。

特此公告。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11日

 

征集已结束!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原拟定3月29日举办的听证会将延期举办,举办时间另行通知。特此说明,敬请谅解!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