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淮南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淮南市司法局 征集时间:[ 2026-06-17 00:00 ] 至 [ 2026-07-17 00:00 ] 状态:已结束 反馈时间:2026-07-21 17:44

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淮南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集时间:2026617日—2026717

二、征集方式:

(一)网站留言

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

https//www.huainan.gov.cn/zmhd/dczj/index.html

淮南市司法局网站调查征集”栏目:

https//sfj.huainan.gov.cn/zmhd/dczj/index.html

(二)电子邮箱:hnssfjlfk@163.com

(三)信函邮寄: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悦街山南建发大厦淮南市司法

邮编:232001

联系人:曹睿

联系电话:0554-2795085

 

附件1.《淮南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淮南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淮南市司法局

202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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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

反馈单位

提出意见

采纳与否

是否采纳原因

1

市民

建议将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推进城市更新活动”修改为“为了规范和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已采纳

 

2

市民

建议删除第十九条“不得修大马路、建大广场”

已采纳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2026617日至717日我局开展了对《淮南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征求意见活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条意见,均采纳,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号

反馈单位

提出意见

采纳与否

是否采纳原因

1

市民

建议将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推进城市更新活动”修改为“为了规范和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已采纳

 

2

市民

建议删除第十九条“不得修大马路、建大广场”

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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